示威者冲击中联办大楼,涂污国徽,香港特区政府回应:依法追究!
示威者冲击中联办大楼,涂污国徽,香港特区政府回应:依法追究!


就在昨日的游行后,有部分激进示威者偏离游行路线,冲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大楼,并涂污国徽,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作以下回应:
中联办是中央政府在港设立的驻港机构之一,负有宪制功能。

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示威者恶意包围和冲击中联办大楼,并涂污国徽,公然挑战国家主权,特区政府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
特区政府一直对市民和平表达诉求予以尊重,但近日发生一连串事件,包括和平游行后一再发生违法示威、冲击警方防线、包围警察总部、堵塞道路等。警方更发现有人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及大量攻击性武器。特区政府担心一小部分激进人士,有计划地煽动群众,挑战法纪,甚至冲击中央驻港机构,此举对特区的治安及“一国两制”构成威胁,社会绝不能接受。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7月21日晚发表声明,对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中联办大楼并污损国徽的行为表示严厉谴责。
该负责人表示,在21日的游行队伍到达终点后,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中联办,破坏设施,污损国徽,喷涂侮辱国家、民族的字句,这些行径已经完全超出了和平示威的范畴,不仅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更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挑战中央权威。我们对此表示最强烈的愤慨和谴责,并坚决支持特区政府和警队依法严惩违法暴力行为,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
该负责人强调,中央驻港机构严格按照宪法、基本法和中央授权在港履行职责,不容挑战。他呼吁香港社会全体市民认清极少数激进分子的暴力危害和本质,坚决维护“一国两制”,维护法治。

人民日报于21日晚发布社评强烈谴责。
如果任暴力持续下去,必将对香港繁荣造成更大冲击,影响香港人正常生活和家庭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不能给与暴力借口,
罪恶的藤蔓上结不出善的果实。
冲击驻港机构,
是对国家主权的冲击,
是对一国两制的公然挑衅!
既无法又无天,
心中还有丁点家国意识与法治精神?
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害国害港的暴徒,
必须全力声讨,严惩不贷。

广东普法综合整理,部分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