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令可以带着几个衙役把一个县治理的很好
一个县令可以带着几个衙役把一个县治理的很好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嘲笑这个问题,事实上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问错,古代确实存在十几个官吏可以管一个县的情况。
这里要明确一点,不要把在编与不在编的官吏混为一谈。
我们以山东即墨县为例,来看一下实际管理即墨县究竟需要多少在编官吏。
根据清代光绪年间《即墨县志》记载,在清朝康熙年间,山东即墨县大概有38万人,那么管理这38万人的在册官吏一共有多少人呢?
官员5名:知县、县丞、主簿、典史、训导,这五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朝廷命官”。
吏目:26人,包括六房书吏以及仵作、库子(看守库房的)。
衙役:70人。
武装力量
军官:3人(2名巡检1名驿丞)
士兵:151人。
另外还有医官1人、僧会司僧会1人、道会司道会1人,但是这3人都不是正印官,亦不给予俸银,故称“杂职官”。
简而言之,在清朝管理即墨县38万人的官吏队伍一共是255人。
这一数量确实非常少,而且这里面还把巡检和士兵、衙役都算了进去,如果不算,那么即墨县实际只有12名官吏。
当然,如果把不在编的衙役胥吏算上,那么即墨县官吏肯定不止200来号人,但是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为什么古代王朝给县一级单位只派出这么少的官吏来官吏。
所以我们只能按照登记在册的官吏来回答。
为什么古代一个县多则二三十名官吏,少则十几名官吏来管理?原因很简单,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清朝灭亡,古代王朝没有一个是服务型王朝,都是征服者王朝。
征服者王朝和服务型王朝最大的区别是,服务型王朝征收税会提供公共服务,而征服者王朝收税的目的是“收了钱,保证这一年不会来侵害交了钱的民众”,对,本质上征服者王朝征税就类似于黑社会收保护费,甚至比黑社会还过分,是收了钱不提供什么服务。
比如清朝乾隆帝就对衍圣公耍流氓,说清朝没有任何差役,各地修桥铺路、兴修水利甚至打更值夜都是当地老百姓自发组织的。
虽然乾隆帝这话是想表达清朝对地方并没有盘剥,但是同时乾隆帝这番话也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
清朝收税后根本不承担任何地方建设义务。
不要以为只有清朝是这样,明朝同样是这样。
明清两朝将税收分为两个部分,归中枢的被称为“起运”,留在当地,比如即墨县的,就叫“留存”。
还是以即墨县为例,明清的“起运”都在80%以上,也就是说即墨县收到的赋税80%要运输到省城藩库乃至京师,那么,剩下20%是不是就可以即墨县自由支配了呢?
当然不行,“留存”部分要用于发即墨县官吏的工资、驿站的维护以及即墨驻军的军饷。
可以明确地说,基本上即墨县每年征收上来的税费,几乎不会留给即墨县多少的。
所以,这才是古代王朝在县一级登记在册的官吏很少的原因。
而且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清朝,对于县一级官吏,最重要的考核就是税收情况,想要升官,不是靠万民伞,而是看县官收税的情况,官员收税收的越多,升官就越快。
宋朝王安石变法后有一个例子,当时王安石给四川地区划定要缴纳的“免役宽剩钱”大概是四万钱左右,结果当地转运使的副手在四川地区收了二十六万钱的“免役宽剩钱”,大大高于规定数量。
于是朝廷下旨大骂这个官员盘剥百姓,但是同时把这个官员转正,成为正式的转运使。
换句话说,批评归批评,官还是要升的。
熙宁七年,两浙路大旱(浙江),原因是当地提举常平使为了多挣钱,把救灾的物资都拿出来放“青苗钱”了,其实就是青苗贷,大旱的时候两浙路没有物资赈灾;结果两浙路大旱灾导致了许多民众死去。
宋神宗虽然在诏书里大骂这些只顾发放青苗贷的官员无耻,但是可没有降他们的官哦。可见,宋神宗还是很满意这些官员给自己“挣钱”的。
综上所述,之所以古代县一级机构只有很少的官吏,归根结底就是古代王朝都是征服者王朝,县官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把本县建设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最重要的任务是给朝廷收税,把税给朝廷收足了。
对于收税这项工作而言,十几个官吏带着几十名衙役,后面还有100多驻军,足够了。
非也!
清朝一个县的政府人员从几百人到上千人不等,主要看本县的面积、人口、赋税收缴等多方面来考虑的。
有品级的从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没品级的办事人员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
另外,一个县里通常还有数百甚至上千士兵,驻扎在交通要通,负责镇压民变、剿灭土匪及防御外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