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男友出轨其闺蜜(梦见闺蜜男友出轨别人)
女子因男友出轨其闺蜜(梦见闺蜜男友出轨别人)
生活充满了戏剧主义色彩,女子和男子相恋,男子却出轨其闺蜜。闺蜜发现男子和女子藕断丝连,和女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女子殴打闺蜜,又报警称被前男友强奸。

本以为是电视剧上的剧情,却在生活中上演。
01
吉林长春,钱某(女)和贝某(男)相识后,没过多久就确立恋爱关系。
交往不到一个月,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在此过程中,钱某带着贝某融入自己的朋友圈,贝某结识了钱某的闺蜜唐某。
令钱某没想到的是,贝某在没有和她分手的前提下,出轨其闺蜜唐某。钱某看到贝某和唐某发的聊天记录后,不忍直视,二人发生争吵。
之后,钱某和贝某分手。就在钱某搬走的第二天,贝某就和唐某同居。
钱某和贝某分手大概三个月,唐某得知贝某经常与钱某联系,还时不时的见面。唐某生气的找钱某理论,二人发生争执,唐某被钱某打了一耳光,还被踹了几脚。
事后,唐某表示自己要报警,钱某则表示,如果唐某报警,她就告贝某强奸。唐某不以为然,并不清楚钱某在说什么。
唐某遭到钱某殴打后,没有在意钱某说的啥,还是选择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唐某和钱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
经过调查取证后,办案民警认为钱某殴打唐某造成的后果较小,情节轻微。最后,对钱某处两百元罚款。
本以为时间到此了断,当钱某走出派出所看着贝某接唐某离开时,感到非常生气。一气之下,钱某又走进派出所,报警称被前男友贝某强奸。
02
办案民警刚开始以为钱某是故意为之,为的就是让唐某难堪,提醒过钱某好几次报假警的后果。但是钱某依旧无动于衷,坚称被贝某强奸。
为此,钱某还拿出了相应的证据,提供了病历以及贝某当时写下的保证书。为了证实钱某所说的真实性,办案民警叫钱某回家拿原件再去报案。
不出一个小时,钱某拿到原件后,再次返回派出所报案。经核查,相关证据的真实性不存在疑问,办案民警依法将贝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过审讯,贝某交代了事情经过。
2016年9月29日晚,因为贝某和唐某暧昧的聊天记录被钱某发现,二人当即就发生了争执。
在争执中,贝某动手打了钱某。钱某被贝某打后,依旧不依不饶。贝某为了证明自己爱钱某多一点,在钱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和钱某发生了关系。
之后,贝某带着钱某去医院,检查伤情。
回到家中,钱某依旧不解气,要求贝某写下保证书。其中的内容包括:“以后不再与唐某聊天、来往,也不会在钱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
根据贝某的供词以及钱某的指控,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对贝某采取强制措施。
03
本案中,涉及到了很多法律问题,可以逐一讨论。
1、钱某殴打唐某的行为违法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钱某打唐某一耳光等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也达不到轻伤的标准,所以被处200元罚款。
2、报假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钱某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杜撰事实诬告贝某,则会涉嫌诬告陷害罪。但经过警方核实后,钱某所说基本属实,钱某的行为就不算报假警。
3、情侣之间也会构成强奸罪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并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本罪构成要件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jiao。
性侵犯罪的核心是性同意。
也就是说,即使双方是情侣,只要女方不同意发生关系,男方强行也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婚内构成强奸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举个简单的例子,张三与女网友李四相恋两年,一直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面,二人都有奔现的想法。张三提出这个想法后,李四同意见面。
二人见面后,李四心想,这和照片差距也太大了吧,于是不同意发生关系。张三不死心,强行与李四发生关系后,李四选择报警。
被捕后,张三狡辩说,李四早就答应两人发生关系了,那么张三构成强奸吗?是构成的。
哪怕女性事中不同意或者事后不同意,一旦性关系本身存在,在司法实践中,构成强奸罪的可能性非常大。更别谈事前不同意了,所以张三构成强奸。
回到本案,钱某因为发现贝某出轨,二人发生争吵,钱某不同意与贝某发生关系,贝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进行,构成强奸罪。
4、强奸罪的追诉期有多久?
《刑法》第八十七条>注:图片仅供叙事使用,与内容无关






